欢迎访问达利女装学院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达利女装学院关于评选2023年省政府奖学金的通知

上传时间: 2023-09-15 作者:索朗群宗 浏览次数:[]

根据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的有关规定,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达利女装学院决定开展2023年省政府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政府奖学金的评选

1.评选对象

全日制在校的专科(含高职)学生中优秀的学生。

2.奖励标准

每人每年6000元,一次性发放。

3.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高校在校学生;

(5)在校期间无任何成绩不及格、无任何违纪违规受到学校处分的;

(6)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对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给予倾斜。

注:省政府奖学金是国家奖学金的补充和延伸,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省政府奖学金。

二、评审办法

依据班级推荐、学生会推荐和社团推荐为主,分院学工办审核候选人综合素质评价表,按照学校分配名额择优评定达利女装学院省政府奖学金的获得者。

三、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1.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遴选原则,由各班级推选2名候选人,学生会推选5名候选人,“芝兰”社推选3名候选人。在班级、学生会、社团内公示无异议后,候选人于9月22日下午14:00前将《达利女装学院省政府奖学金综合素质评价表》(附件)、佐证材料上交至7211办公室索朗群宗老师处。过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特别说明:如班级推选的两名候选人请标注一号和二号,一号为班级的候选人,如若出现一号条件不符合或者其他特殊情况,将由二号替补。所上报人员均作为候选人,不作为最终确定人选。

2.经分院学工办根据候选人上交表格和佐证材料进行评审并初步确定名单,公示五天无异议,并经分院院务会议通过后,组织申请者填写相关表格。

3.申请人按要求完成表格填写,上交学工办。学工办上交校学工部,校学工部对申请者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对省政府奖学金全校公示,并将申请者有关材料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4.原则上已经获得过省政府奖学金的同学本学年不重复奖励。

                                       达利女装学院学工办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