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专业组:
根据学院工作的需要,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开展学院团总支负责人选拔聘任工作。
一、聘任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德才兼备原则。
3.按岗聘任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选聘数量
学院团总支负责人1名,面向分院公开选拔,具体职位见附件1 (无合适人选,职位可以空缺,根据工作需要下一步再考虑选拔任用)。
三、任职条件及资格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分院在岗教职工,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任职资格
1.应具有三年学生管理工作经历且近3年考核合格以上。
2.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即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具体见附件1。
四、聘任程序与要求
1.公布岗位、资格条件、基本程序和方法等。
2.应聘报名。凡符合“任职条件和资格”要求的教职工均可报名。报名时填写《达利女装学院团总支负责人岗位报名表》(见附件2)。
3.资格审查。
4.拟聘人员名单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5.履行任职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新提拔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级安排工作。
五、报名时间
凡符合“任职条件和资格”要求的教职工,填写《《达利女装学院团总支负责人岗位报名表》(见附件2),于9月19日中午12:00前交综合办。联系人:王蓉娟,联系电话:56700158。
六、说明
达利女装学院团总支负责人属校内政策,不直接对应国家干部序列,其待遇仅限于与分院津贴挂钩。
达利女装学院党总支
2018年9月14日